碩士學位學程(研究所)

在以本校及金融科技學院之宗旨及教育目標為依據下,學程之自我定位及教育目標分述如下:

自我定位

學程自成立以來皆以先廣後深之培育能運用金融科技、思考及解決管理問題之多工專才整合性專業人才為自我定位的方向,強調理論教育與實務訓練並重,並培養學生具備創新與問題解決能力、具團隊合作與多元化及國際性視野的精神,以及以前數為基底之跨領域實用性研究能力。

學程宗旨

教育學生具備核心能力。
訓練學生創新金融商品與服務。
培養金融與科技融合運用之技能。
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。

A. 培育金融科技專業人才:具備金融科技國際觀及掌握國際趨勢;培育具有金融科技融合創新能力之人才。
B. 強化金融科技理論基礎與實務訓練:金融科技證照之知識傳授與取得培訓。
C. 建立團隊合作與拓展國際視野:必要外語能力精進;責任、團體、榮譽、服務等人格教育、內化與自然實踐。
D. 培養敬業態度與服務熱忱:金融科技、普惠金融、微型金融、社會責任之正確使用與踐行。
E. 跨領域實務與理論結合:跨領域實用性之學用合一,理論與實務結合之綜合研究產出。

  • 金融科技碩士學位學程以培養學子成為「數位金融家」及「創新金融科學家」為宗旨,培育學子具備下列五大能力:金融科技基礎、經濟金融分析、資訊科技與數據、媒體市場、法律與監理。
  • 就業之基礎不增加學術研究能力訓練:首先著重在學術研究方法精進,課程上加深加廣學習質量,結合理論與實務進行學術之反思。課程設計上為彈性讓在職人士進修,鼓勵在職人士透過系統性課程學習後,將本身實務工作透過學術研究方法提出研究成果,並且回饋實務精進;其次,促進實務與學術研究之合作與交流,學用合一,共同在金融科技領域進行產學研的融合;最後,以實務學術交流成果增強學士學位學程之基礎,跨校區合作促進普惠金融原則之實踐。
  • 以學術研究能力為基礎,於實務就業上,配合學士學程與碩士學程共用之就業地圖之安排,領域包括支付、數位通貨、區塊鏈、大數據、雲計算、智能投顧等金融科技新興事業或銀行、保險、證券、政府組織等行業、從事應用數位金融領域軟硬體,或創新及開發金融新服務與應用等相關工作。
  • 結合課程設計與就業地圖細部與學士學程就業領域相同之分析如下:
    • 基礎領域上,可就業的項目包括營運發展人員、營運業務股管理人員、新興企業與金融從業人員、產業分析師、一般金融機構基層人員。
    • 金融領域上,包括理財人員、信用卡業務專員、金融商品開發人員、財富管理行銷人員、金融分析師、法人金融專員。
    • 人工智慧與數據:包括程式開發工程師、雲端開發工程師、資訊管理師、商業數據分析師、系統分析工程師。
    • 市場與媒體領域:可就業選擇之項目包括數位行銷企劃、課群經營暨數據分析師、綜合企業人員、數位支付行銷推廣人員、電商行銷。
    • 法律與監理:可以擔任結合金融科技專業之法律顧問、法遵人員、稽核人員、交易監控人員、風險管理人員、精算人員。
    • 前述課程完整綜合學習:經過綜合與多樣化之學習培養多工專才之能力,可以選擇新型態的就業項目包括:次世代金融科技學家、純網銀(數位銀行)家、次世代資產管理學家、金融科技法令遵循專家、資料與大數據科學家、AI科學家、人工智慧訓練師、資安維護專家、FinTech敏捷行銷工程師、圖像演算法工程師、電商直播製作人與行銷師、金融監管科技專家、金融科技跨領域整合之研究者。
  • 學士學程就業不同的是,結合學術研究基礎,前述就業基礎之任用上,具備可以向上提升就業領域之職務職級、金融科技領域研究人員、具有經驗之新創業者
  • 本學程依據國家社會經濟金融與科技發展趨勢、金融科技政策施政方向、產業人力需求等原則謀求發展,以培育優質具有創新與專業之多工專業金融科技人才,建立金融科技學術領先地位為具體目標。
  • 依據學程FinTech學習四大核心:理論(Theory)、基礎(Basis)、訓練(Exercise)、實作(Practice)之教育方式,使學生完成學習並具備FinTech學程之五大主軸(Five Main Scheme)能力:「資訊與基礎能力」(Information & Basic Abilities)「經濟金融與分析」(Finance &Analysis)「資訊科技與數據」(IT&Data)、「媒體與市場」(Media & Market)、「法律與監理」(Law & Supervision)。
  • 基於前述學位學程之基礎,培養學自具有跨領域實用性綜合研究能力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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